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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改革的春风—分田到户
1978年,安徽小岗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取得成功后,全国范围内逐步摊开进行推广。
邗州的农村改革是1982年进行宣传动员,1983年全面实施的。
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就是行政体制改革,改变了原有的农村基层政权的组织形式,把原来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行政架构改为乡(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此时王东侯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邗州市金湾县唐家沟乡运东村王家庄村民小组。
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二就是分田到户,就是彻底打破大锅饭,把农村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分田到户后,各户除了缴足农业税和各项提留(当时主要是江堤达标和两工统筹)外,积余的收入都归己,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分田到户后来叫土地一轮承包,1983年分田到户时在各户的承包书中写明承包合同三十年不变,但是后来我们国家农村人口流动、变化较大,到1998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未满三十年、合同期执行了一半即十五年的时候,根据农村的现实人口状况,重新进行分田到户,进行农村土地的二轮承包,合同期也是三十年。
1983年分田到户时,原来各家的自留地、竹园地保持不变。粮地、菜地各家平均分配,那时候粮地以种植水稻为主,地势较低,统称低田;菜地地势较高,统称高田。
按照王东侯家3口人计算,每人分得粮田6分,3人计1.8亩;菜地每人分得3分,3人计0.9亩;另外育秧苗的田每人半分,3人分得1分半田。王东侯家总共分得2.85亩田。
田分到各户后,各户根据自身情况少种或不重。于是有的家庭缺少劳力的将田租给其他人家种,收取一定租金,也有的将土地免费给其他人家种,只要求实际种田的人交足农业税和各项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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